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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5-16    来源:青岛政务网    返回列表

   一、制定目的

  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是在软科学计划基础上,针对科技创新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进行的改革创新。软科学计划作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成部分之一,已开展多年,过去为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智力支撑作用。但随着近年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新已经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其“牛鼻子”“杀手锏”的作用愈发突出,科技工作也面临许多新任务、新挑战,以往的软科学计划已逐步不能满足当前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项目组织导向不精准、程序不高效、资金不集约、成果不好用等问题逐渐显现。

  针对以上情况,市科技局坚持问题导向,参考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并借鉴上海、深圳、山东省有关做法,基于现有软科学计划进行改革重构,在组织过程、项目分类、立项形式上突破创新,使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更加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军民融合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企业培育等方面重点任务,以便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参考依据。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8章27条,包括总则、支持重点与计划分类、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成果管理、经费管理和附则。

  第一章 总 则。明确计划定位、责任单位。

  第二章 支持重点与计划分类。重点围绕当前科技创新决策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研究。项目分为三类:战略导向项目(A类)、决策支撑项目(B类)和特色研究项目(C类)。A类项目突出战略性、导向性、长期性,申报单位围绕全市重大创新发展需求,立足全局谋划开展相关创新研究,项目成果为城市创新发展提供战略性、持续性决策参考。B类项目突出靶向性、精准性、时效性,申报单位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突发、紧急或重大决策部署,立足于当前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创新研究,项目成果形成针对性强、落地落实的对策建议。C类项目突出特色性、融合性、储备性,申报单位根据战略研究计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与特色优势组织开展相关创新研究。项目成果为本领域创新发展做好基础积累和应用支撑。

  第三章 项目立项。项目可采取定向委托或评审择优方式进行立项支持。A类项目原则上以定向委托方式为主确定承担单位。根据全市创新发展进度安排,每年进行1-2次通知发布。B类项目原则上以定向委托方式为主确定承担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临时性决策需求,根据工作实际实时进行通知发布。C类项目原则上以申报择优方式为主确定承担单位。每年进行1-2次通知发布,与A类项目同步。

  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的,由市科技局提出建议受托单位,在商市财政局形成一致意见基础上,组织开展专家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立项支持。受托单位须具有丰富的政府政策建议研究工作经验,相关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采纳应用,研究人员配备较强、条件保障到位,在拟承担研究项目方面具有绝对突出的优势地位。

  采取申报择优方式的,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年度重点研究方向拟定申报指南,组织科技创新智库进行自由申报。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现行计划办理办法一致。

  第五章 项目验收。与现行计划办理办法一致。

  第六章 成果管理。通过结题验收的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应办理成果归档和登记手续。研究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者外,属市科技局和项目承担单位共有。

  对涉及重要决策和不宜公开的研究成果,项目承担单位应事先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确定密级。

  市科技局有权使用研究成果作为决策资源,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放,供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质量低劣或以一般的工作报告、调查报告作为结题研究报告的项目,市科技局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批评,三年内不予受理其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

  第七章 经费管理。战略研究计划经费从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按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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