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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和资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10-19    来源:市科技局    返回列表

       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保监局联合印发《青岛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和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修改完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青科字〔2015〕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将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资助范围由“千帆计划”企业扩大到青岛市全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新的促进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5年,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推进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4]32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青岛保监局出台了《实施细则》,通过实施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费资助、中介服务费补助、专利评估费资助等“四补”政策,引导保险机构介入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方式从银行获得贷款,在国内创立了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新模式,为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开辟了新路径。截止目前,累计完成69家企业贷款,累计银行贷款授信2449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4090万元,为科技型中小微(“千帆计划”)企业的创新发展注入了极大的发展动力。
       2017年初,《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20号文件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17〕3号)文件提出,将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资助范围由“千帆计划”企业扩大到全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升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新动能,并且,将资助政策延续至2019年底,为此,在修改完善《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
       二、主要亮点
       一是继续推动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和银行三方共担融资风险的贷款模式,有效化解了因专利是无形资产,而给银行带来贷款高风险的问题。
       二是继续保留“四补”政策,对专利质押贷款给予50%的贴息资助;对三年的保险费给予部分资助;对参与专利评价的中介机构给予资助;对质押专利处置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给予50%资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积极协调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青岛保监局等单位共同参与制定《办法》,整合了监管资源,最大限度保障了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能够及时得到相关金融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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