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7〕77号)、《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规〔201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奖金(以下简称奖金)。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获奖专利的专利权人为我市辖区内单位或个人的,可申报奖金;
2.奖金申报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人)应为获奖专利的专利权人或其委托的我市辖区内其他单位或个人;
3.获奖专利的专利权人中有2个以上(含2个)为我市辖区内单位或个人的,应协商确定1个申报人;
4.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奖金申领表》,每项获奖专利填写3份,用A4纸双面打印,在表格指定位置加盖申报人、专利权人公章(个人应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印)。2018年2月12日前送交我局2份,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奖金。
奖金通过申报人注册地(户籍地)所属区(市)、园区财政局拨付给申报人。申报人收到奖金后应与我市专利权人协商分配奖金,并对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及相关专利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所获奖金的70%。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青岛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海生、张秀亭,电话:82864777
青岛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