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大赛获奖团队:
根据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青岛赛区]暨“千帆汇”第三届青岛市创新创业大赛《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本届大赛获奖团队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青岛赛区]暨“千帆汇”第三届青岛市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具体要求包括:
1.获奖团队已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我市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内完成企业注册。
2.获奖团队所注册企业已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业务管理系统完成在孵企业备案。
3.企业已正常运营,且获奖项目开始实施。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申报
1.获奖团队申报渠道以企业注册地为准,由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奖励资金申报书》(见附件),报所在孵化器(众创空间)审核。申报内容应真实、完整、有效。材料一式两份,左侧简易装订。
(二)审核推荐
1.各有关孵化器(众创空间)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同意予以推荐的,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2.各有关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对确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汇总,在申报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出具推荐函,统一报送至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
(三)现场核查
市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对受理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核查合格的,将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获奖项目团队申报,于2017年6月2日12:00时前报送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陶瀚超、焦玉蕾88728989-815、807
附件:大赛获奖企业奖励资金申报书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22日